•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守则
  • 日期 : 2013-06-20     点击量 : 20788

    1、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,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水平。

    2、考评人员应在经审核批准的职业(工种)、等级和类别范围内,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,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。

    3、考评人员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前,应熟悉和掌握本次鉴定考核的职业(工种)、项目、内容、要求及评定标准。并事前对考核场地、设备、工卡量具和其它鉴定考核用料进行检验。

    4、独立完成考评任务,认真履行考评职责,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。对鉴定对象的违纪行为应给予严肃处理。

    5、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,严肃工作作风。

    6、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,忠于职守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;自觉执行对其亲属、朋友、和师生、师徒的回避制度。

    7、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。

    8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,接受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