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(暂行)管理办法
  • 日期 : 2015-05-14     点击量 : 9661

    第一章    总则
    第一条 为了鼓励各教学单位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,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执教能力,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,使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和制度化,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教师、学生参加的由国家、省、市、校各级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组织的,与专业、教学相关的职业技能竞赛,但不包含教指委、各行业协会所组织的各类竞赛。
    第二章 职业技能竞赛级别
    第二条 职业技能竞赛级别分为国家级竞赛、省级竞赛、市级竞赛和校级竞赛四个级别。
    1.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是指由教育部或各部委主办,面向全国的职业技能竞赛。
    2.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是指由省教育厅或省级行政部门主办,面向全省的职业技能竞赛。
    3.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是指由市教育局或市级行政部门主办,面向全市的职业技能竞赛。
    4.校级职业技能竞赛一是指由学校主办,面向全校的职业技能竞赛;二是指经学校审批,各教学单位针对专业大类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。
    第三条 无法按上述标准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的级别时,以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报批时的级别为准。
    第三章 工作职责
    第四条 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处的工作职责:
        1.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的审核、报名工作。
    2.负责与主办部门协调职业技能竞赛的相关工作。
    3.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经费审核工作
    4.负责职业技能竞赛档案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   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职责:
    1.负责填写《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审批表》,及竞赛方案的制定工作。
       gzuozhizen2.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。
    3.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经费预算、档案管理、数据统计及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。
    第四章 补贴费用管理
    第六条 学校对组织学生参赛的教学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费用。
    第七条 对教学单位的参赛经费使用采取“项目化管理”的原则,根据参赛的级别,补贴费用标准如下:
    竞赛级别
    组队形式
    国家级(元/项)
    省级(元/项)
    市级(元/项)
    个人赛
    6000
    5000
    3000
    团体赛
    8000
    6000
    4000
    第八条 参加同一项目的晋级比赛,学校按照最高的补贴费用标准核算。
    第九条 由学校承办的各级别竞赛项目,补贴标准按照相应级别补贴标准的90%计算。
    第十条 补贴费用的适用范围包括教师指导费、学生参赛的生活补助及备赛时的相关费用,但不包含耗材费、差旅费。
    第十一条 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专项绩效津贴参照学校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。
    第五章  竞赛设备、耗材管理
    第十二条 培训、参赛过程中所需的训练仪器、设备,学院根据自身的实训条件或经学院调配可满足要求的,不予采购;条件无法满足要求的,应提出采购申请,按学校资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。
    第十三条 竞赛设备、资料、耗材(指职业技能竞赛培训过程中一次使用,即已消耗或不能恢复原状态的物资)费用由学校支付,各教学单位对设备、资料统一管理。
    第六章   
    第十四条  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处。